恐龍法官吵很久了, 但一般人絕大多數並沒有試著去了解法官是不是真的不食人間煙火的上古人, 還是媒體與政客的不斷炒作? 敝人一貫相信- 媒體不可盡信, 2010年9月新聞的花蓮少女性侵七匹狼事件, 弱智女與數名成年人性交,輿論都用性侵來看待, 而年輕的女主審法官卻判無罪, 被媒體與民眾公幹, 其中也有甚多不堪入耳的評判。批評他人時能讓自身有極大的優越感, 所以多數人喜歡在自我感覺良好且未深入了解真相中, 優越地攻擊他人, 尤其是平時高高在上的法官、醫師等地位高的, X起來格外有味道。
我卻覺得沒有人是笨蛋, 一般人不是, 而能站到一般人覺得地位較高的位置的人, 更不可能是笨蛋,手指別人罵恐龍時, 四指是指著自己的。
2010年花蓮七匹狼事件的裁判書應該沒什麼人看,不過審判長陳月雯因女性身份被輿論公X的最慘, 她於同年稍早的另一案98,訴,591 判處強姦犯"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 沒有人知道也不會有人在乎。因為民眾都明確看了媒體報導並直覺得認定法官是恐龍, 該弱智女只有6歲智能, 那七匹狼與這女子性交, 一定是威脅拐騙, 還不能是利誘(那就變賣淫)。一切人事物都栩栩如生, 身歷其境。
只是很有趣的是, 法官到底應該用常識來判斷, 還是應該用可供鑑定的事實來判斷。
無罪推斷的假設是否應在台灣法院的判決中廢掉, 因為大家都用想當然爾來定罪。
本來有機會變成大法官的邵燕玲, 當然更是社會上法官恐龍譜排名第一的佼佼者,促成白玫瑰運動的公開推手-最高法院對高雄三歲女童的性侵判決。
先要了解台灣三審制是什麼, 國小就知道三審, 台灣教育最爛的就是背口號, 卻不求內容。
前些日子才搞清楚三審是什麼。
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為一、二審, 為事實審;法官會做事實的調查, 從而依調查出來的事實做出裁決。
最高法院為第三審, 為法律審;法官不做調查, 僅審閱文書, 看看調查出來的事實與判決引用的法條是否正確。 如果覺得事實與判決法條不合, 就會說高院判的有些道理 (故非無見), 但是有些小問題(惟…如何如何), 就會發回更審。
邵燕玲法官引起爭議的案例為最高法院99台上4894號裁判書, 高雄55歲男子性侵三歲女童案, 主要是說高院的調查的性交事實無法證明是"違反被害人意願"所為,無從得知女孩當時是同意或不同意。如果有用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的話, 必須要提出證明。以法條來說, 就是要用222條, 必須證明, 而高院並未證明, 而227條有性交事實即可。
刑法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22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刑法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非常多的人攻擊這種見解, 不過個人覺得法官做這種判決需要非常的骨氣, 因為秉持著無罪推斷, 不應用常識來判。當然內容仍是有討論空間, 畢竟仍有許多點是要了解釐清與解釋, 但現在全民著眼的, 批評地都是以常識為依歸,悖離人民感情期待為主軸。
江國慶怎麼死的? 一個女童在福利社的廁所被姦殺, 江國慶在福利社執班, 江國慶的精液在該廁所的衛生紙上找到。X的不是江國慶幹的是誰幹的? 偏偏不是江國慶幹的, 常識在這裡不能用。
如果一個法官能對抗千夫所指且忠於可驗證的證據, 確實讓人敬佩, 可惜的是邵燕玲似乎又不是秉持無罪推斷且忠於證據的人….
鬧的滿城風雲的蘇建和案, 邵燕玲是判處死刑的法官之一;不過也許她是被檢警的調查所矇蔽, 才會看不清真相吧; 畢竟此案判死刑的法官有非常非常的多。
不過另一個郭志弘自白殺人案, 就有扯了。
民國78年間, 一位殘障人士柯景得遭殺害棄屍, 郭志宏於偵訊時自白殺人。檢察官依郭員自白書偵查一日後提起公訴。由於未有偵查動作, 導致了自白書與事實明顯不符, 且未有任何其他證據, 加上郭翻供檢警刑求; 變成根本沒有證據證明郭殺人。不過初審法官用常識就判了此人15年徒刑,二審時郭發棄答辯, 法官深入追查, 改判無罪, 但這個無罪的判決卻經過16年纏訟, 發回更審7次才告底定。惟一判決殺人罪成立的81年初審審判長為劉令祺, 是邵燕玲的夫婿。而邵燕玲於88年初擔任此案最高法院法官, 駁回高院無罪判決五次, 直至96年此案方予無罪定獻。說婦挺夫的殺人判決可能太過, 不過夫婦有別於所有其他歷任法官的無罪見解, 在缺乏證據的案件卻判處殺人重罪, 這倒是夫婦分享十分獨到的見解。
此案郭志宏有可能殺了柯景得(相識有往來), 但沒有任何證據, 是否應判殺人罪?
這裡的邵燕玲與高雄性侵案的邵燕玲似乎有著不小的差距。
真的有恐龍法官, 因為莫名其妙的亂判仍然常見, 而貪腐問題與法官退場機制仍是尚未解決。
不過當民眾單單以常識來做審判, 也同樣讓人緊張。
真希望能開天眼, 人人都能看清事實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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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補充:
高雄三歲女童性侵案的高院更審, (揣摩上意?), 改判無罪….法官調閱影帶, 計算時間, 認定女童沒時間被性侵……
真希望開天眼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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